2013年1月4日 星期五
(明報:4/1) 屋署收萬八份村屋僭建申報
截至2012年12月31日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結束為止,屋宇署共收到約18000份申報表。
獲接受登記的合資格僭建物,只要在首次安全檢驗和核證之後,每5年一次由一名T2職級或以上的適任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檢驗和核證,在首輪目標執法階段期間,除非變得有迫切危險,否則屋宇署不會要求清拆。
在指定申報日期屆滿後仍未向屋宇署申報的僭建物,該署會率先採取執法行動。
(即時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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