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文敏批評,政府早前請求終審法院向人大常委會尋求澄清99年釋法的法律效力,做法不尊重本港法院。
他解釋,政府知道如果自行提請人大釋法,具有相當大爭議性,所以將這個政治責任推給法院,法院無論如何決定,幾乎一定會受到衝擊,對本港法院不公平,而更差的是,政府沒有承諾,法院作出決定後,政府不自行提請人大釋法。
陳文敏說,「如果沒有這個判決時,政府會否自己去提請人大?其態度也很含糊,如果它不想自己去提請人大,因為它知道自己去提請人大是相當具爭議性時,現在把球交給法院,這正正是我們覺得對法院最不公平的地方。」
在同一場合,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引用一名終審法院前非常任法官的文章,認為人大釋法對本港法律人員,包括法官、裁判官和大律師等,在日常法制運作上沒有造成負面影響。
陳弘毅說,「日常的法制運作上,無論是法官,無論是裁判官,到上訴法院,甚至終審法院,直至目前為止,我不覺得人大釋法對香港的日常的法制運作上,構成直接負面的影響。」
他指出,人大過去四次釋法,只是就有關法律問題,作出有約束力的解釋,香港法院仍然可以根據原有原則,解釋基本法。
(即時新聞)
他解釋,政府知道如果自行提請人大釋法,具有相當大爭議性,所以將這個政治責任推給法院,法院無論如何決定,幾乎一定會受到衝擊,對本港法院不公平,而更差的是,政府沒有承諾,法院作出決定後,政府不自行提請人大釋法。
陳文敏說,「如果沒有這個判決時,政府會否自己去提請人大?其態度也很含糊,如果它不想自己去提請人大,因為它知道自己去提請人大是相當具爭議性時,現在把球交給法院,這正正是我們覺得對法院最不公平的地方。」
在同一場合,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引用一名終審法院前非常任法官的文章,認為人大釋法對本港法律人員,包括法官、裁判官和大律師等,在日常法制運作上沒有造成負面影響。
陳弘毅說,「日常的法制運作上,無論是法官,無論是裁判官,到上訴法院,甚至終審法院,直至目前為止,我不覺得人大釋法對香港的日常的法制運作上,構成直接負面的影響。」
他指出,人大過去四次釋法,只是就有關法律問題,作出有約束力的解釋,香港法院仍然可以根據原有原則,解釋基本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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