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視廣播公司表示,下午就通訊事務管理局和前廣管局,就免費電視發牌的建議及報告申請司法覆核。
入稟狀是要求法院作出法覆核,釐清通訊事務管理局和前廣管局,就免費電視發牌的建議及報告是否合法。
電視廣播公司集團總經理李寶安解釋,並非反對增發免費電視牌照,只是要求當局決定前,應先對市場進行專業評估,以及諮詢業界意見,然後才決定何時增發牌照、增發多少個牌照及發給哪些機構。
電視廣播公司稱,公司發現審議牌照申請程序存在嚴重錯漏,多次向當局提出但仍未見修正,不得已下提出司法覆核申請。
入稟狀指出,有關的顧問報告作出不合法建議,包括建議發出三個新的免費電視牌照,又指前廣管局在建議發牌過程中,沒有顧及經濟效益及本港的環境所需。
(即時新聞)
電視廣播公司集團總經理李寶安解釋,並非反對增發免費電視牌照,只是要求當局決定前,應先對市場進行專業評估,以及諮詢業界意見,然後才決定何時增發牌照、增發多少個牌照及發給哪些機構。
電視廣播公司稱,公司發現審議牌照申請程序存在嚴重錯漏,多次向當局提出但仍未見修正,不得已下提出司法覆核申請。
入稟狀指出,有關的顧問報告作出不合法建議,包括建議發出三個新的免費電視牌照,又指前廣管局在建議發牌過程中,沒有顧及經濟效益及本港的環境所需。
(即時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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