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3日 星期四

(明報:3/1) 自由黨倡失業綜援設限2年


自由黨建議政府為失業綜援設限,失業人士領取綜援兩年後,須由獨立委員會檢視及審批續領資格。
自由黨一項調查指出,本港在過去9年失業率下降五成,但同期失業綜援個案比例只下跌37%,而長期領取失業綜援的比例更大幅增加。

自由黨發言人指出,這可能反映領取失業綜援者,養成惰性心理,長期依賴綜援生活

他們表示,為防止濫用失業綜援,領取者申領2年後,須由一個委員會檢視及審批續領。他們亦要求,改革自力更生支援計劃,要求社署為失業綜援申領者安排工作或就業培訓,每周工作5天,每天8小時。

(即時新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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